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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有效淨化治安環境,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實施2011年20項民心工程的統一部署,日前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組織各區縣、各系統、各部門,緊密圍繞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點任務、重點項目和人民羣衆反映集中的問題,認真組織開展了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工作,共排查出存在突出問題的重點地區(單位)268個。爲確保按時完成整治任務,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決定,將35個地區(單位)作爲市級重點整治地區、43個地區(單位)作爲區縣級重點整治地區、190個地區(單位)作爲街鄉鎮級重點整治地區逐級掛牌督辦。
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要求,對排查出的社會治安重點地區,要根據問題產生的原因,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持續不斷地組織開展“嚴打”和集中整治行動,從源頭上清除滋生違法犯罪的因素。要健全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大力實施社區警務戰略。要組織充足的警力和羣防羣治隊伍,開展街頭巡查、盤查,提高打擊現行犯罪能力。要大力推進科技防範工作。要充分發揮基層黨政組織作用,重點加強鄉鎮(街道)綜治信訪服務中心和村(社區)綜治信訪服務站建設,整合資源、整合力量,統籌開展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強對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實行嚴格的排查整治工作責任制和責任查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