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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天津市交管部門在全市範圍持續展開了整治各類交通違法行爲的大檢查,除了查處涉線違法、闖紅燈、超速、逆行等常見交通違法外,整治酒駕、涉牌涉證等較爲嚴重的違法行爲依然是治理重點。而在整治涉牌涉證違法中,駕駛報廢車、拼裝車上路行駛,因危害極大更成爲查驗交警治理的“重中之重”。
案例報廢貨車套牌上路
近日,一輛外地牌照的全掛大貨車在途經開發區北海路時被查驗交警攔截,檢查發現,這輛大貨車的車身架子號是經過打磨的,根本無法辨認原來的架子號。現場交警迅速上網查詢,發現這輛車的牌照號屬於一輛同型號、同顏色的大貨車所有。最終經交警反覆甄別,加之比對VIN碼等,確認這輛外地牌照大貨車已經報廢,套用的是另一輛大貨車的牌照。
數據去年共查處566起
從交管部門最新的一項數據統計顯示,剛剛過去的2010年,一年內,交警查驗大隊共查處駕駛報廢車違法上路566起,駕駛拼裝車上路118起。在交管部門的大力查處下,新一年雖然駕駛報廢車、拼裝車上路的違法行爲正在逐漸減少,但仍有個別駕駛人不時“頂風作案”。據交管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看來,駕駛報廢車上路違法較多的以全掛大貨車和半掛大貨車爲主,還有一少部分爲已經超過使用年限需強制報廢的營運出租車,而購買報廢營運出租車的則多爲城鄉接合部居民,而購買類似車型主要是用來日常出行和接送孩子上下學。
安全存在隱患事故多發
據瞭解,一般來說,報廢車是以年限爲準的,小型車的年限爲15年,中型客車爲10年,大型運營車輛爲8年,由交管部門根據車輛的年限以及車輛本身的情況最終確定是否報廢。“如果車輛該報廢而沒有報廢繼續上路,隱患極大。”查驗大隊交警如是說,機動車輛到了報廢年限後操作靈活性、穩定性、制動性能等會大大降低,因此報廢車都存在車況差、安全係數低等問題,加上部分報廢車駕駛人未經過交通管理部門正規培訓,未有駕駛資格,交通法制觀念淡薄,技術生疏,經常出現交通事故,造成車毀人亡,嚴重威脅着過往車輛和行人的安全。此外,報廢車上路極易造成交通事故,且事故後遺症較多。“因爲此類車輛多無牌、套牌、假牌,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情況多發,給偵破工作帶來相當大的困難。”
分析三大原因屢禁不止
依據以往查處情況看,報廢車上路屢禁不止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用報廢車跑運輸成本低,一些爲利益驅使的人爲了降低運輸成本,不顧安全隱患用報廢車跑運輸賺錢,這樣每年就省去了保險費等多項費用;第二,車輛達到報廢年限原則上是不允許上路的,但是一些經營者則通過套牌、改變車身顏色等投機取巧的辦法給報廢車改頭換面,增大交警查處難度;第三,一些達到報廢年限的報廢車輛所屬單位和個人,註冊單位已註銷、名稱已變更或車輛已過戶,均未到公安機關車輛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業務手續,給車輛管理部門的管理工作帶來較大難度。
措施上限處罰吊銷駕照
交管部門表示,由於駕駛報廢車上路安全隱患大,極易引發交通事故,交管部門一直大力度治理。他們在全市範圍內設有多處查驗點位,採取晨檢、午檢、夜檢相結合,固定點位與流動點位相結合的查處模式,全天候上路檢查,不給違法車輛可乘之機。
駕駛報廢車上路一經查處,交管部門將對駕駛報廢車輛上路行駛的駕駛人一律上限處罰,處罰金2000元並吊銷駕駛證,報廢車輛當場予以收繳並強制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