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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福州3月22日電(記者江寶章)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天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了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有關反腐倡廉的“四個一律”、“五個嚴禁”、“七條禁令”和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24小時舉報電話、舉報中心網站網址,廣開監督渠道,強力推進法院的反腐倡廉建設。
“四個一律”、“五個嚴禁”、“七條禁令”的主要內容有:接受當事人及其委託律師吃請、娛樂、財物的,一律停止執行職務;利用職權插手案件辦理影響公正執法、濫用職權侵犯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一律調離執法崗位;徇私枉法、貪贓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隊伍;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禁在委託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徇私舞弊;嚴禁泄露審判工作祕密。嚴禁向當事人及其律師借錢、借房,借用交通、通訊工具等物品;嚴禁違反迴避規定,審理與本案當事人及其律師有親朋、同學、師生、同事等關係的案件;嚴禁參加由當事人及其律師出資的各種非公務活動;嚴禁爲當事人推薦、介紹律師和爲律師介紹代理、辯護等法律服務業務;嚴禁私自單獨會見當事人及其律師。等等。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負責人表示,今年,福建省高院將從堅定執法信念、開展司法作風專項治理、構建廉政風險防控機制、深化執行權改革、加大問責力度、嚴肅查辦違法違紀案件、廣開監督渠道等7個方面強力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堅持從嚴治院,堅持公正廉潔和爲民司法,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違法違紀案件的發生,提升司法和隊伍的公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