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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翕飛退還的6筆好處費匯款憑證,其中有4筆已收到了回執。勇峯小川攝
天津北方網訊 “在2010年9月的一次公務中,我獨自收到3個企業給我的現金(好處費)。現在,我通過郵政匯款如數退還給他們,並希望今後企業不要這樣……”這段文字的發佈時間是2010年10月17日,出現在鹽城經貿信息網的《一個公務員的廉潔從政宣言》中。它的作者叫張翕飛,鹽城市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行業處副處長,副科級幹部。今年3月17日,他再次將另外3筆“退禮”清單曬了出來。他退回的6筆好處費,共計9000元。這個“退賄清單”一經公佈,就在單位內外引起了一場不小的“震動”。
自揭“潛規則”
不能駁人面子,收後再退
曬出自己“退賄清單”的地方,是一個名爲“鹽城經貿網”的網站(由張翕飛自己投資創辦)在2009年之前的6年間,這個網站曾是鹽城市經信委(原經貿委)的官方網站。而這個引起關注和熱議的《一個公務員的廉潔從政宣言》,就出現在這個網站的置頂位置,醒目扎眼。隨後,這個帖子又被他複製轉帖到天涯、人民網強國論壇上,引起不小的關注度。
在“宣言”中,張翕飛先後兩次曬出6張退還禮金的匯款收據。一次是2010年10月17日,共3張,1張3000元,2張1000元;第二次是今年的3月5日,共3張,1張2000元,2張1000元。6次共計退回禮金9000元。張翕飛說,這些“好處費”的來源,大都是一些企業爲了爭取省、市的獎勵或扶持,就通過這種方式來爭取機會。不過,在曬出的匯款憑證上,他隱去了送禮人的姓名和單位。
1991年從華中科技大學畢業後,張翕飛被分配到鹽城市機械冶金工業局,2001年到合併後的鹽城市經貿委工作。去年2月,他被任命爲新成立的鹽城市經信委行業處副處長。雖然他只是一個副科級的“小吏”,但相對來說,行業處卻是個“要權在握”的處室,承擔着鹽城機械、紡織、化工、電子、建材等行業產業政策的貫徹與落實工作。
張翕飛坦言,在到新崗位之前,他也曾有機會接觸過官場“潛規則”,即收取當事人感謝費、好處費,但是從來都不主動謀求這種收入。“和別的同事在一起,人家收了自己不收‘說不過去’,甚至‘駁同事的面子’。”
這位金屬材料及熱處理出身的技術人員,曾是鹽城市優秀科技工作者。在他看來,公務員利用特權謀取不當利益,對其他行業的從業職員有不良的示範作用,“醫生、教師、法官等擁有特殊權力的人,都有利用權力謀取不當利益的便利”,他認爲由此導致的職業道德滑坡顯而易見。
既然不願收禮,爲什麼不拒收或悄悄退掉?張翕飛向記者說,有的人找自己辦事,是把錢夾在材料袋裏,當着處室同事的面不方便退;當面退也沒那麼容易,送禮的人覺得這司空見慣,沒什麼好推辭的,拉拉扯扯,影響不好。至於爲何要將退禮的清單公佈到網上,張翕飛說,如果悄悄退掉,起不到弘揚正氣、淨化風氣的目的,也想通過這種方式告訴大家:找我辦事不需要送禮。
記者發現,這6筆退款都是通過郵局匯的,且有收款回執,而且每張匯款單上都有留言,或是“我辦事,不收錢”,或是“如數退還,下次不必”。
面對質疑
希望更多公務員這樣“沽名釣譽”
42歲了依然單身、曾和單位對簿公堂……在同事眼中,張翕飛是個充滿個性、特立獨行的人,甚至還有人認爲他“思維異於常人”。而對此評價,張翕飛不置可否:“我有自己的觀點,不然做不出這樣的事。”張翕飛還說,自己家中只有7旬老母,自己每月工資4300元左右,生活還算過得去,沒有必要拿這些錢。“即使生活有困難、過不去,也不能拿這樣的錢。”他說。
張翕飛自稱,作爲一名黨員幹部,他從來都是“認真學習中央的有關決定和會議精神的”,平時,他也愛思考一些關於官場和社會方面的問題,2010年10月17日,他在鹽城經貿網上發帖《一個公務員的廉潔從政宣言》,並且創建“風清氣正公務員QQ羣”,意在呼籲更多“廉潔從政”的公務員聚到一起談心得、話理想。
張翕飛說,在“曬單”後,全單位只有一位領導走路遇到自己時,說了一句“看到了,寫得蠻好”,而其他領導和同事,一直對此諱莫如深,特別是在說到一些“敏感”話題時,似乎都在迴避他。
對此,記者也進行了一番調查,雖然一連找了幾位張翕飛的同事,但大都不願對他做評價。大家都知道他將自己的退賄清單曬到了網上,但提起此事,同事們都很敏感地謝絕了採訪。一名同事說,他和張翕飛不是一個處室,自到經信委工作以來,對他的瞭解也只是聽別人議論,“總體感覺這個人有點怪。特別是幾年前因爲經貿網的事還和單位打過官司,大家都和他保持一定距離。”而另一位同事則認爲張翕飛不善於交際和溝通,生活的圈子非常小,“他個性有點‘硬’,有時候所作所爲讓我們看不懂……”
在網上,不少網友都在“力挺”他的這種“高調退賄”:“有你這樣的公務員是人民的福氣”,“到我們這兒來做公務員吧”,“如果是真的,那麼他可能會比較孤獨,我們希望這個人官運長久,不要受到同僚的排擠和上級領導的不待見”……但網上一些質疑他是“沽名釣譽”、“作秀”的聲音也不少。“如果你也是一名公務員,我希望你也能做一次(沽名釣譽的事情),做的人多了,效果纔有,社會風氣才能好轉。”張翕飛這樣回覆那些質疑者。他說自己這樣做,“就是想讓老百姓知道,幹部隊伍裏還是有人是不收禮、不貪財的。”
在《一個公務員的廉潔從政宣言》的最後,他這樣寫道:有人說我此舉是沽名釣譽,我不認可這一說法。默默地做這件事情,只能說是潔身自好、獨善其身;大張旗鼓地做這件事情,或者叫“沽名釣譽”吧,才能產生應有的社會效果,才能更快地推動社會的進步,其客觀效果是符合全體人民的利益的,應當得到全社會的肯定。我希望有更多的公務員有這種“沽名釣譽”的勇氣,這將是公衆的福音。
通訊員 張勇峯 本報記者 郭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