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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無證駕駛貨車在公路上行駛,不慎撞上了停在路邊的一輛大貨車尾部,造成自己以及車內乘客受傷。
男子時某於2010年11月12日3時許,無證駕駛一輛輕型普通貨車,沿112國道由西向東行駛至天津北辰區界內,遇前方順行臨時停在路南側的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和重型廂式半掛車。時某車前部撞在該輛大貨車尾部,造成時某及其車內乘車人受傷。經天通司法鑑定中心鑑定,乘車人構成重傷,時某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同年12月,時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取保候審。
法院審理認爲,時某已構成交通肇事罪。鑑於事故發生後,時某主動爲被害人承擔部分醫藥費用,故酌情對其從輕判處。一審判處時某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記者馮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