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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3月23日專電(記者華曄迪)針對有投資者反映中信銀行相關理財產品存在違規問題,銀監會北京監管局近日回覆說,中信銀行在銷售、運作相關理財產品時的做法不完全符合《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相關要求,同時其信息披露工作也不夠完善。
此前,北京投資者高女士於2007年12月在中信銀行北京安貞支行購買名爲“中信理財之藍籌計劃2號”的理財產品,高女士稱,產品實際運作與銷售人員的承諾及宣傳穩健表述大相徑庭,她對比銀監會出臺的針對銀行理財產品的多項管理辦法和指引後認爲中信銀行該款產品存在多項違規問題,並將此向銀監會進行反映。
高女士向銀監會反映的中信銀行理財產品違規問題具體包括“產品銷售時,銀行未按規定做風險評估”、“產品宣傳彩頁有誇大誤導成分”、“產品信息披露弱化了投資者知情權”、“產品運作期間變更投資範圍不符合相關要求”等四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