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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數據表明, 2010年,本市新註冊登記車輛達31萬輛,年新增車輛總數首次突破30萬輛大關,全市中心城區停車泊位缺口近31萬個,白天泊位缺口近7萬個,目前本市中心城區機動車保有量已達69.1萬輛,小客車保有量達57.6萬輛,日間停車泊位缺口6.4萬個,夜間停車泊位缺口31萬個。車輛管理部門預測,到2020年,本市汽車總量將達230萬輛,其中市區將達到120萬輛;停車泊位需求達345萬個,其中市區停車泊位需求達180萬個。相比私家車龐大的數量和增速,城市道路基礎設施建設的速度仍然滯後,停車難的問題未來還將日益凸顯。
佔路停車普遍位於河北區的水產前街曾經只是一條很少機動車通行的小道,由於十四中擴建及成爲連接東縱快速路的重要通道之一,這條原本很安靜的馬路開始車水馬龍。
12:00左右,記者在水產前街十四中大門前看到,寬度不足8米的路面上,兩側已經停滿了大大小小的私家車,路口的小商店門口,一輛送貨車因爲門前的空間已經被其他車輛佔用,只能和它並排停在路上等待卸貨,本來就已顯逼仄的路面一下子被擠得僅能容一輛夏利勉強通過。很快,貨車的後面已經排起了長隊。因爲窄窄的便道上也被橫放的自行車、三輪車佔用,幾個出來買飯的學生只能走在馬路上,行人穿行在車流裏更加劇了行車的困難。家住附近的張大爺告訴記者,這個時間還算好的,趕上學生上下學的時候:“這車能從萬柳村大街一直堵到養魚池路上!”
記者觀察發現,在養魚池路到快速路間不到一公里的路上,就分佈了十四中、天津美術學院現代藝術學院兩所學校以及軋三醫院、北寧醫院兩所醫院,寧園街派出所也坐落在這條小路上。這種停車佔用兩側道路的現象在80%以上的路段都存在,最窄的地方,僅能容一輛汽車通過。而在這些地段,記者都沒有看到停車線。
據市交管部門介紹,違法停車往往成爲交通堵塞的原因,嚴重影響正常的交通秩序。而因不按規定停車造成的追尾事故也是交通事故的主要類型之一。
停車場遭冷落14時30分,大衚衕停車樓所在的南運河南路上密密麻麻停滿了汽車,僅粗略估計已約有200餘輛,而在天奕商城門口的金鐘橋大街上,靠近停車樓的一側道路也停滿了車輛,甚至不少車主幹脆把車子停在了黃色網格線內。停車樓“陷入”了汽車的層層包圍。而實際上,可停放398個車位的大衚衕停車樓裏還有很多空餘的車位。
費用仍然是停車樓遇冷的主要原因。來大衚衕批發貨物的李先生表示,他從來不去停車樓裏停車:“在大衚衕停車省錢有竅門,馬路邊大部分不收費,即使收費,最多收兩元,還不限時。要是去停車樓,每小時最少要3元錢,每次最少需要停放兩個小時以上,這比馬路停車的費用整整多了3倍。”李先生的“小算盤”代表了很多人的想法。
部分免費停車場同樣面臨尷尬。17:30,河東區萬達廣場門口。津濱大道的輔路上,與便道呈“T”字形地停滿了私家車,由南向北行駛的機動車、自行車在密密麻麻的“車林”裏穿行,險象環生。廣場北面的泰興南路上,由西向東的行車道乾脆被3排平行停放的車輛佔據了大部分路面,寬闊的路面被人爲變成僅容一輛車通行的窄道。由津濱大道右拐的車輛排起了長隊。記者瞭解到,萬達廣場地下設有2層停車場,設有4400個機動車地下停車位。而記者下到地下停車場,驚訝地發現,門庭冷落的免費停車場內只稀鬆地停了十幾輛車,與路面停車的“亂象”形成了鮮明的反差。
來這採購的李小姐一語道出了原因:“在停車樓存車,每次開車上樓下樓的,太麻煩了,還是放在地面上比較方便。再說,我剛學會開車,要是不小心磕一下碰一下,那就得不償失了。”
消防通道擁堵小區內因爲停車難而佔用消防通道的現象在日常生活中已司空見慣,實際上,小區外佔路停車同樣會擠佔生命通道,延緩救援。記者在河北區紅星路上的萬科城市花園看到,除安裝有入門設備的兩個正門外,小區在幸福道和正義道上還各有一個大門,據物業人員介紹,這是專門預留的消防通道,一旦發生火警,大門會打開方便救火車進入。
記者看到,小區內的消防門周圍確實沒有任何車輛停放。然而在幸福道一側的鐵門之外,三輛並排停放在斜坡上的私家車把大門堵了個嚴嚴實實,儼然是一個收費停車場。看車的大爺表示不知道這裏是消防通道。在正義道上的情況也是如此,預留的消防出口外,整整齊齊地停了一排大客車,不經提醒,沒有人會注意到那裏還有一個5米寬的鐵門。
延伸調查:四類誤區也違法誤區一:停車人未遠離車不認定爲違法
正解:這種違法停車多爲駕駛人路邊停車購物或未遠離停車地點去辦事等情形,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此有專門規定:“路邊停車應緊靠道路右側,司機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因此,只要車上沒人,即便是臨時停車也應認定爲違法停車。
誤區二:停在人行道不認定爲違法
正解:未設禁停標誌可停車。這種違法停車多發生在商場、超市、酒店、居民區附近未設禁停標誌的人行道上,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此有“機動車應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停車,施劃停車泊位除外”的規定。因此,商場、超市、酒店、居民區附近人行道,只要未施劃停車位就不允許停車。
誤區三:停車場不入位不認定爲違法
正解:在設有停車場標誌牌路段停車,但沒有按停車場標誌停車入位且駕駛人不在現場,也屬違法停車。
誤區四:出租借停公交站不認定爲違法
正解:出租車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路段,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路段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交叉路口等地點停車上下乘客,認定爲出租車不按規定上下乘客交通違法;出租車借用公交車站點上下乘客,妨礙公交車正常進出站點,認定爲出租車借用公交車站點上下乘客妨礙公交車正常行駛交通違法;出租車在公交車站點停車候客或在道路上停車候客、攬客,影響交通秩序、妨礙交通安全,依法分別認定爲出租車在公交車站點停車候客、出租車違反規定在道路上停車候客、攬客交通違法。違法駕駛人將被罰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