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近年來,預付費式消費在美容美髮、健身、洗車、餐飲等行業發展,先交款再消費的“會員卡”將會員套牢。但由於商家經營實力良莠不齊,商家原來宣傳的優惠難以兌現甚至玩起了“人間蒸發”,而由此產生的消費投訴也呈增多之勢。如何能讓消費者在選擇了預付費消費方式後,消費權益能夠得到保障呢?
現狀:預付費消費權益難保
預付費式消費正不斷在越來越多的消費領域蔓延。市場管理部門的一位資深人士在接受採訪時說,預付費式消費卡是商家營銷的一種方式,這種方式有助於商家預先取得一筆流動資金,吸引一批相對固定的顧客羣。消費者也能在得到一些折扣、實惠的同時,享受到優質的服務,從而達到雙贏,其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這一切必須有完備的誠信機制作爲保障,商家是否講誠信成爲關鍵。目前的市場現狀說明,個別商家的不誠信直接導致了消費者利益受損。記者近日從工商和消協部門瞭解到,近年來預付費式消費糾紛和投訴明顯增多。不少消費者反映,自己花了數百元甚至上千元辦了美容卡、健身卡、足療卡後,消費幾次後就遇到商家換了牌匾或是人去樓空的情況,損失往往難以追回。
問責:法律空白監管真空
記者深入採訪瞭解到,早在1989年,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佈的《會員卡管理試行辦法》規定,申請發行會員卡的機構必須具備淨資產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萬元、發售總金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審批等。但在2003年,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修改和人民銀行職能的調整,中國人民銀行對會員卡已經無審批、監管的職能。而近年來商務部頒佈的《零售商促銷行爲管理辦法(草案)》中也未對預付費式會員卡的銷售、管理作出明確規定。法律人士表示,目前對於會員卡式消費行爲尤其是預付費式消費,並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此有規定,缺乏約束管理機制,因此也沒有明確的對口管理部門能夠依法監管。據瞭解,工商、消協在調解消費者辦卡後商家服務縮水等相關投訴時,目前只能依據合同法和消保法來調解。現實生活中,一旦遇到商家惡意捲款而逃,行政部門也無法查悉其蹤影時,消費者常常遭遇投訴無門。
對策:立法或第三方支付
一些消費者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希望儘快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對這種銷售行爲進行規範,相關行政執法部門也可以做到依法監管。有關人士呼籲,相關部門應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明確業務開辦機構所應承擔的義務,嚴禁以不平等格式條款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建立風險基金制度,要求開展此類業務的商家交付風險押金,防止因經營者抽逃資金或破產等原因,使消費者權益受損。也有社會人士接受記者採訪時認爲,可以建立第三方支付體系,即由第三方保管消費者預付的資金,在消費者每次消費並確認後將費用劃撥給商家。而爲了更好地保障消費者權益和資金安全,第三方可以爲提供此項服務收取一定的費用。他認爲,對於選擇預付費消費的消費者來說,這個辦法也許是目前能夠做到的最及時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