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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在人們的日常消費過程中,消費者和商家簽訂公平的合同可以更好地保護雙方的利益,近年來工商部門參與制定的消費領域合同示範文本也越來越多。但是記者走訪市場發現,有些合同在實際消費活動中卻頻遇“坎坷”。個別商家並不使用工商部門推行的合同示範文本。
規範合同不受商家“待見”
據瞭解,爲了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工商部門近年來參與制定了不少百姓消費領域的合同示範文本,涉及房屋、傢俱、洗染、家政、家庭裝飾裝修、婚慶、婚介、餐飲、汽車、旅遊等行業。然而,記者走訪市場時發現,能夠接受並主動使用合同示範文本的商家並不是很多。一位多年從事服務業的人士告訴記者,有些商家不願意使用規範的合同示範文本,認爲對自身“限制”太多,其實,責、權、利明晰了對商家也是有保護作用的,可是有的經營者就是想不明白。據合同示範文本普及率相對較高的洗染行業協會負責人介紹,他們在推廣合同時也克服了不少難題,對商家做了不少工作。事實表明,商家使用規範合同後,洗染服務投訴大量減少,投訴比例下降了60%左右。但是,有的行業合同示範文本自推廣後卻一直被“束之高閣”,比如汽車銷售合同示範文本,去年11月左右就開始推廣,但至今仍不被商家重視,商家往往以各種理由推託使用。
行業協會應負起推廣作用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由於合同示範文本屬於推廣使用,不能強制使用,因此會遭遇個別商家的抵制。據多年從事消費維權工作的資深人士介紹,由於在消費過程中,消費者往往處於弱勢地位,所以合同示範文本側重保護消費者權益,但也兼顧了商家的權益,對買賣雙方來說是公平的。因爲每一個合同示範文本的制定都經過了充分的市場調研,充分聽取商家和消費者以及專家和法律界人士的意見建議,最終才制定出臺。這位人士說:“就拿汽車銷售合同示範文本來說,是在相關部門做了大量工作之後才制定的,而且將初稿送到全市近50個4S店徵求商家意見。”按說汽車銷售商沒有理由不使用該文本,業內人士透露,其不願使用的真相是,合同示範文本對加價提車和提車時間都有明確規定,而商家並不願以此束縛自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消協副會長劉俊海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合同示範文本雖然不能強迫使用,但是,除了可以依靠相關部門的行政指導職責外,行業協會應該發揮積極作用,推廣示範文本的使用。
壟斷行業霸王合同大行其道
一些消費者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與普通消費領域相比,一些壟斷行業更需要合同示範文本,帶有霸王色彩的條款在銀行、電信、保險等行業更爲明顯。而對於消費者來說,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這些行業往往以合同爲“全國總部制定”爲由,拒絕修改或添加補充條款,如此,消費者的權益往往缺少保障。因此,有關人士呼籲,相關部門應依法對以上行業予以規範,促使對消費者利益和商家利益都有保障的合同示範文本儘快出臺,杜絕霸王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