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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天津視窗3月28日電:《天津市公園條例》對遊人的權利與義務做出了明確規定,遊人不得駕車或攜帶寵物入園。
根據該條例,遊人遊園時應履行下列義務:維護公園遊覽秩序,不得攜帶危險品、寵物入園,不得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入園,不得擅自散發宣傳品、販賣物品;注意公園安全提示,不得在非游泳、垂釣、燒烤區域游泳、垂釣、燒烤;維護公園休憩環境,不得妨礙他人遊覽,不得噪聲影響公共安寧;愛護公園環境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便溺,不得亂扔果皮、紙屑、菸蒂、口香糖及其他物品;愛護公園各類設施設備,不得損毀公園花草樹木,不得損壞設施設備或者亂刻亂畫。(記者馬庚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