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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30日從檢察院獲悉,2010年山西加強監督力度,共受理案件3640件,通過重點辦理一批涉及國有資產流失的案件,挽回經濟損失1億1千餘萬元。
2010年,山西省檢察機關共受理案件3640件,上升15%;審查處理3553件,上升21%;立案2721件,上升18.9%;抗訴241件,上升3.4%;抗訴改變率83.3%,同比上升1.5個百分點;發出再審檢察建議228件,上升88%;督促起訴等拓展性案件1518件,上升25%。
其中,突出辦理涉及社會保障、勞動就業、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等民生、涉農領域的案件。共辦理此類案件2167件,佔全部案件的61%。重點辦理了一批涉及國有資產流失的案件,通過督促起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等方式避免國資流失和挽回經濟損失1億1千餘萬元。
山西省檢察院2010年規範辦案流程,修改審查報告、抗訴書等法律文書格式。深化抗訴說理工作,對疑難複雜案件堅持集體討論和專家諮詢制度,以確保案件質量。使抗訴案件再審改變率83.3%,同比上升1.5個百分點。通過落實《關於對民事行政抗訴案件實施跟蹤監督的若干意見》,及對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用範圍、啓動條件和程序進行了規範,再審檢察建議法院採納率62.2%,同比上升23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