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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張亮
“清末怪物”辜鴻銘,一生軼聞妙事一籮筐,其中之一是有嗜腳之癖,也就是喜歡聞女人的小腳。“春雲重裹避金燈,自縛如蠶感不勝。只爲瓊鉤郎喜瘦,幾番縑約小於菱。”這是辜鴻銘寫給髮妻淑姑的一首詩,贊其三寸金蓮之俊秀。此公理想中的妻子的標準是“小足、柳腰、細眉、溫柔、賢淑”,五要素中小足排首位。前人著書立說,夢想的境界是紅袖添香,此公則是紅袖添腳。他每次寫文章時,總讓淑姑脫去鞋襪坐在他身邊,把小腳伸到他的腿上讓他摩挲把玩,聞其腳上的臭味,還美其名曰“肉香”。小腳在握,辜翁頓時下筆千言,非此,定然文思枯澀。
如辜鴻銘般有嗜腳之癖的男人,世間何止千千萬?只是他們不如辜氏坦誠罷了。
說實話,身爲男性公民中的一員,我一直大不注意女人的腳。哪怕盛夏街頭,玉足林立,宛如足覽,我也很少把目光投向那裏。所以,矇昧如我,偶爾聽人說“女人的腳是女人的第三性徵,富有情色意味,而女人的鞋子則是性的外套”云云,頗爲費解且驚愕。對於辜鴻銘的嗜腳之癖,報之一笑而已,確實不明白女人裹得發臭的腳,到底香在哪裏。
小腳女人我是見過不少的。在故鄉我的童年時代,上了年紀的小腳女人比比皆是,現在則大多已經作古。我所在村莊一個名叫車灣的老屋裏,就有3位小腳老太。其中一位是我本家的姑奶,曾經向我們這些孩子展示過她的小腳,只不過穿着襪子,死活不肯脫下來。
在陽光敞亮的晌午,老姑奶最舒心的事,就是靠坐山牆,拖下三寸金蓮,然後把傳說中的裹腳布一層層扒下來,曬她的穿着襪子的小腳。其臭飄千里也!我們這些孩子無不掩鼻而奔。然而老姑奶常常從對襟藍褂裏掏出一把水果糖,讓我們去山上採松針,給她做鞋墊,水果糖權作打賞。
老姑奶其時已經很老了,走路一搖三晃,在其二八芳華好年紀,定然有李煜所云“凌雲”之態,以及賀鑄所言“凌波微步”之飄逸神韻。
老姑奶同屋另一位小腳老太活到了百歲。直到99歲那年,這位老太太仍能挑50斤水桶去園裏澆菜,雖左左右右蓮步搖,卻也從未見她有過什麼閃失。
民國時候對於女人,是一場扭轉乾坤的大解放,裹腳惡習的根除,讓女人的腳女人的心從此逐漸自由。卻不料,西風東漸,法國宮廷服裝師發明的高跟鞋,成了束縛女人玉足的另一道枷鎖,與裹腳布唯一不同之處,是一個被迫一個自願。
許多年以前,我就準備寫一篇論文,題目就叫做《高跟鞋與裹腳布》,中心論點就是:高跟鞋=裹腳布。只可惜當時懶惰,論文胎死腹中,不然,或許我會因之成爲此一論點的首創者。
當然,如果認真深究的話,高跟鞋比裹腳布實在是要高明許多。一來,裹腳布只能讓女人步如楊柳,高跟鞋則還能讓女人挺胸收腹,前凸後翹。二來,裹腳布讓女人玉足如缸中醃臘肉,小腳女人的腳無疑是臭的,高跟鞋則是透氣的,大腳女人的玉足或許真有辜氏所說的“肉香”。三來,小腳女人的腳與其他祕密器官一樣,除其老公外人難得一見,而穿高跟鞋女子的腳,則是用來展示的。那小船一樣的高跟鞋,除了是對付色狼的暗器,更像某種意味無窮的暗示。
凌波微步,羅襪生塵,千百年來,女人似乎無法逃脫“爲悅己者容”的宿命,男人也似乎無法逃脫“爲知己者死”的定數。人,是徹頭徹尾的感情動物。少數無情的,非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