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國網·濱海高新訊(安徽)省政府辦公廳日前通報和縣碧桂園如山湖城項目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情況。通報顯示,有關政府和部門已解除非法徵收和違規收儲土地協議,對尚未使用的土地予以退還;終止非法供地合同,收回土地權證;對違規批准項目規劃行爲,進行通報批評;對非法佔地、違法建設行爲進行處罰,消除用地違法狀態,13名責任人受到嚴肅處理。
2010年,國土資源部在土地實時衛星照片執法檢查中發現,和縣碧桂園如山湖城房地產項目存在違法用地行爲。調查發現,和縣及石楊鎮人民政府存在非法徵收土地,和縣人民政府存在非法供地和非法佔地,和縣城市規劃委員會存在違規批准項目規劃,和縣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存在違法建設等行爲。
阜陽市、巢湖市及和縣紀檢監察部門已分別對有關責任人依法依紀進行了嚴肅處理:給予臨泉縣委書記朱愛民(和縣原縣委書記、縣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和縣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吳桂林(和縣原縣長)行政警告處分;對巢湖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祕書長許少春(和縣原縣委書記)進行誡勉談話;給予巢湖市人民政府副祕書長賈開明(和縣原縣委常委、副縣長)行政警告處分;給予巢湖市招標採購監督管理局局長何樂平(和縣原縣委常委、副縣長)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如山湖國家小球訓練基地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長林厚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石楊鎮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王宏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和縣交通局副局長嚴鳳龍,和縣住房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建管處主任李子碩,石楊鎮原黨委書記、鎮長李自祥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和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鄧家貴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和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王朝明、和縣體育局副局長丁慶莉行政警告處分。(桂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