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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天津視窗3月30日電:記者昨日(29日)從天津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獲悉,按照公安部部署,即日起,市公安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集中整治傳銷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據瞭解,此次集中整治行動中,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將聯合有關職能部門,嚴防傳銷活動的滲入和擴散,同時實施圍剿性打擊,搗毀傳銷網點和窩點,及時查辦一批案件。高度警惕網絡傳銷犯罪活動,及時監控發現線索,構成犯罪的,展開破案攻勢,提升打擊效果。行動中,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將按照“嚴懲傳銷頭目,摧毀傳銷網絡,教育廣大羣衆”的原則,對於傳銷組織頭目、策劃者和骨幹分子,將依法從嚴打擊。
據介紹,傳銷的主要表現形式有:
“拉人頭”式傳銷:組織者或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爲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騙取入門費”式傳銷: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交納費用或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繳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
“團隊計酬”式傳銷:組織者或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形式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銷售業績爲依據計算,牟取非法利益。
公司經營式傳銷:以連鎖加盟、推銷產品爲名,實行積分返利、銷售提成、會員獎勵等,掛羊頭賣狗肉。
網絡傳銷:利用互聯網已投資各種資金名義實行返利或積分獎勵,或者繳納費用並要求發展下線晉級、提成的會員制俱樂部等。
據點傳銷: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到外地出租房屋聚居並限制人身自由,培訓洗腦。(通訊員公軒經軒記者鄒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