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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臺灣媒體報道,2010年審理3歲女童遭性侵案,因做出“無法證明違反意願”的爭議判決引發社會軒然大波的“最高法院”合議庭審判長邵燕玲,被提名爲新任四名大法官之一,臺“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得知直斥荒唐。而消息一傳出,“司法院”網站也立即公告邵燕玲的“懇辭”聲明。
據臺灣《聯合報》、“聯合新聞網”及“中央社”報道,邵燕玲表示,因2010年所做關於兒童性侵害之判決引起社會高度關注,雖經“監察院”邀請各界舉行諮商座談會,認爲裁判並無不當,但仍引發社會相當矚目,這此雖榮獲馬英九提名,“但爲避免各界困擾,並期大法官提名作業順遂,懇辭馬英九提名”。
據報道,邵燕玲的大法官人選空缺將由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研究員”湯德宗替補。
當時這項判決和另兩件輕判性侵女童案引發社會衆怒,網路和民間結合催生了“白玫瑰運動”,逾萬民衆在2010年9月25日走上凱道要求不適任的“恐龍法官”滾蛋,當天馬英九還立即迴應,發出五點聲明表示,除指示“司法院”與“法務部”加強司法官在職訓練,希望“立法院”應儘速完成“法官法”立法,建立司法官退場機制。
“白玫瑰運動”還在進行,仍未見不適任的“恐龍法官”下臺,被點名爲“恐龍法官”之一的邵燕玲卻即將升官成爲大法官。“白玫瑰協會”大感錯愕表示,這是最令人憤慨的判決,馬英九口口聲聲說要推動司法改革,豈不是開了司改倒車?
對於邵燕玲“懇辭”,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羅智強在記者會表示,(31日)上午接到邵燕玲書面文件,指她注意到社會上對她過去判決有爭論存在,爲了避免紛擾,懇請馬英九免予提名;馬英九尊重當事人意願,因此未在這次大法官提名中提名邵燕玲。
此外,對於大法官的審薦過程,羅智強坦言,不夠周密。
據悉,女大法官候選人邵燕玲,中興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十五期結業,現爲“最高法院”刑事庭庭長。邵燕玲一直從事審判工作,1994年到“最高法院”服務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