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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竊賊連續兩天的凌晨時分來到同一小區同一棟樓內盜竊,分別在十樓和一樓盜走兩輛電動自行車。更巧的是,這兩輛電動自行車的失主是同一人。
家住河東區某小區高層住宅十樓的市民張某,有黑色彪牌、銀色大安牌兩輛電動自行車,分別存放在十樓和一樓樓道內。2010年9月28日凌晨,被告人於某竄至該樓十層,用隨身攜帶的液壓鉗子剪斷車鎖,將黑色彪牌電動自行車盜走。轉天早上,張某發現電動車被盜後報警。當晚的幾乎同一時間,一條“黑影”又閃進這棟樓內,原來是於某再次行竊,用同樣的手段又將一樓樓道內的銀色大安牌電動自行車盜走。轉天早上發現另一輛車被盜的張某,無可奈何地再次來到管界派出所報警。半個多月後的一天凌晨,當於某攜帶液壓鉗子再次來到該小區欲行盜竊時,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據瞭解,此前於某還在附近一小區盜竊藍色彪牌電動自行車一輛。經鑑定,被盜電動自行車合計價值3109元。經法院審理,於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記者王學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