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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上午,2011年中國北方國際自行車電動車展覽會在天津梅江國際會展中心和國展中心同時舉行,來自國內外的500多家企業在展覽會上展示各種自行車、電動車的最新技術、最新產品。對於電動車行業的發展,特別是其安全性,廠商、參觀的市民及行業協會人士均表達了不同看法。
安全隱患
設計時速遠超限速
業內人士介紹,依據相關規定,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如果電動車上路後,時速限制在15公里以內,速度就跟自行車一樣。”那麼,馬路上究竟有多少人會像騎自行車一樣來騎電動車呢?目前,多數助力自行車設計時速可達40公里,騎車人爲圖快往往時速達到20至30公里,安全隱患不小。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如果把電動車速度限制得太慢,行駛起來非機動車道上車多路窄,更容易發生交通擁堵。
對於電動車的速度設計,很多電動車廠商均採取迴避態度:“速度的問題不太方便回答,我們肯定會執行國家標準的。”市民王先生是一名機動車駕駛員,每天駕車行駛時都在與電動車“鬥智鬥勇”。“電動車的速度那麼快,還不像機動車有發動機聲音,有時不知道從哪躥出來,躲都躲不開,我現在看見電動車就離得遠遠的。”
市民看法
買電動圖的就是快
在北辰區上班的李先生家住河北區,他每天電動車上下班:“原來坐公交上班要1個多小時,騎電動車半個小時就到了,很方便。買電動車圖的就是快,如果限速15公里/小時,還不如騎自行車了。”天津彪牌電動車銷售公司負責人趙經理表示,現在有關電動車的行業標準還不完善,消費者又比較看重速度,廠商自然要考慮這些問題。“比如其他品牌的車速能達30公里/時,我們的車只能到20公里/時,那樣肯定不好賣。”趙經理表示,安全性的提高是今後電動車發展的根本,希望儘快更新電動車行業規範,統一各廠商的車速,避免惡性競爭。
由於電動車經常發生交通事故,市民宋先生建議,交警部門可與保險公司聯繫,推出電動車相關險種,並強制購買。“就像機動車交強險一樣,一次性支付保費,這樣電動車發生事故時,就可以找保險公司理賠了。”
相關規定
時速20公里以上
按照機動車管理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路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2010年1月1日起實施的電動車新國標規定,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自行車,稱爲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按照機動車管理。
從交管部門瞭解到,天津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呈逐年遞增態勢。據以往統計,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佔非機動車事故60%以上。統計顯示,目前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中車速過快佔39%,搶佔機動車道佔31%,馱帶多名成年人佔30%。據悉,3月29日,《海口市電動車管理辦法(草案)》開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草案》中規定,電動車限速15公里/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