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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2日上午,涉及27個省市、4萬多人、37億多元的安徽亳州興邦特大非法集資案在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3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刑,其中興邦公司法人代表吳尚澧被判處死刑,另有3人被判處死緩,2人被判處無期徒刑。
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1998年,被告人吳尚澧、石峯等人設立興邦公司,吳尚澧任法定代表人,在各地建分公司,經營螞蟻、土元養殖等業務,因技術、市場等原因,公司效益不好。後在未經批准情況下,興邦公司以推廣養殖爲名,以高額返利爲誘餌,非法集資。2002年,興邦公司開始銷售農戶仙人掌種片,並隱瞞仙人掌真實預期效益,以支付高額返還利潤爲誘餌,進行集資詐騙。後因非法集資被嚴厲打擊,興邦公司返款壓力巨大,又以“全員營銷”“清欣片代理招商”等集資模式繼續集資詐騙,先後在亳州、上海、深圳等地購建20多家公司,生產或委託加工少量但名目繁多的酒類、化妝品、保健品等,作爲虛假宣傳的道具。2008年前後,興邦公司預謀以海南房地產項目誘騙羣衆集資,緩解返款時間。興邦公司通過海南項目轉單高達17.3億元,其中新集資款僅1.87億元,大部分還被用於公司運轉和返還一部分到期集資款,實際上此時尚未返還的集資款本金已超過24億多元,吳尚澧等人根本沒有資金開發所謂的海南項目,最終於2008年12月案發。經會計事務所審計,全國先後有27個省區市的4萬多人蔘與興邦公司集資,共計集資金額37億多元,造成24億多元未能返還。非法集資過程中,吳尚澧、張燕、石峯等人以年薪、董事費等名義,私分集資款472萬元,並以其他方式非法佔有集資款供個人使用,先後在北京、上海等地用集資款以個人名義購房數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