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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機場邊檢站從我國北方某空港開放口岸邊檢站獲悉,有位旅客在辦理出境邊防檢查手續時,因持用僞造的國外長期居留證被邊檢機關組織出境並立案審查。
當事人範某,2005年以商務考察名義前往歐洲某國,此後一直在當地非法居留。在此期間,範某一直等待該國政府實行大赦,以取得在該國的合法居留身份。經過幾年的漫長等待,她的願望最終還是沒有實現。無奈之際,範某改尋它法,想辦理該國的長期居留手續,如果能夠辦成,也可以在申根協議國家取得合法的身份。恰在此時,與範某同在該國的丈夫認識了一名很有能力的“僑胞”,對方說,只要花8千歐元,就可以爲範某辦理五年的該國居留許可。範某的丈夫欣喜若狂,馬上求“僑胞”幫忙,並付了4千歐元的定金。2010年8月份,範某回國看病,返回國內後,將本人護照寄回國外,以便“僑胞”爲其辦理居留許可。半個月前,範某收到丈夫從國外寄回的護照和已經辦好的居留許可,想到自己從此以後可以合法的在國外生活,在自己的家鄉成爲一位受人尊重的“海外僑胞”,劉某已經按耐不住激動的心情,在最短的時間內買好返回國外的機票,但是,當她在通過我國邊檢機關辦理出境邊防檢查手續時,才從邊檢民警那裏知道,她所持的國外長期居留許可是僞造的。範某不能接受這個事實,在邊檢民警的耐心說明和解釋後,才幡然會晤,如夢方醒。
範某因持用僞造的出入境證件非法出境,我邊檢機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其處以罰款並收繳所持僞假證件的行政處罰後,阻止出境。(通訊員馮樹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