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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瀋陽4月3日專電(範春生王淇)麪包“買一贈一”、酸奶特價促銷……琳琅滿目的降價食品,常常讓消費者忍不住“出手”。記者日前走訪一些地方的超市發現,這些降價促銷的食品中不少是“臨界食品”,消費者在購買時應該練就“火眼金睛”,謹防知情權被侵犯甚至健康受到威脅。
離保質期只有兩三天的食品,通常被稱作“臨界食品”。“伊利穀粒多,買一箱贈半箱。”3月底在遼寧省瀋陽市的一家大型超市裏,超市促銷員連續數日的高聲叫賣,吸引了很多顧客的注意。促銷員只管熱情叫賣,卻始終沒有說明爲何要買一箱贈半箱。記者注意到,這幾箱穀粒多的保質期30天已經過去三分之二,促銷時只剩不到10天就到期了。
據一位大型超市的工作人員透露,這種情況在許多超市都普遍存在,並且,在所銷商品的“降價原因”一欄,均不約而同標上“促銷”二字,隻字不提“保質期”。這位工作人員還說,消費者當然不願買快過期的食品,超市必須通過促銷纔好處理,通過混搭促銷,減少食品過期帶來的損失,已經成了超市的一種“潛規則”。
記者觀察了多家超市的真空熟食、麪包點心、巧克力等食品櫃,“臨界食品”大多“衝在一線”,儘量擺在顧客方便取下的位置。而對“臨界食品”的最後處理,各個超市的做法近乎一致——賣不出去就扔掉。個別超市會以低價賣給內部員工或是給夜裏值班的人。這也是超市絞盡腦汁促銷“臨界食品”的原因:減少扔貨,降低成本。
據悉,臨過期食品的管理問題在目前國內法律上仍屬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