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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家住臺灣桃園縣八德市的33歲杜姓男子因爲不滿前女友要求分手,將對方裸照張貼在博客上供不特定人點閱,被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依公然侮辱罪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杜姓男子因爲楊姓女友執意分手,竟將私下拍攝的女友裸照張貼在網站的博客中,同時提供楊女姓名、行動電話供不特定人點閱,嚴重影響前女友聲譽。
楊女得知後與杜姓男子私下協商,杜男以爲前女友回心轉意,因而關閉博客,但事隔數個月後,男子發現前女友並無意繼續交往,再度將照片公開供人點閱。
楊女的堂妹看到照片,驚訝告知楊姓女子並向警方報案。檢方偵辦後,認爲杜姓男子連續兩次公開前女友的照片涉及不法,依公然侮辱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