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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濱海高新訊今天上午,記者從山東省政府舉辦的發佈"十一五"期間我省社會救助和優撫保障等工作情況新聞發佈會獲悉,按照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600元、機構養育孤兒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向孤兒發放基本生活費。
針對山東民政部門如何保障孤兒生活時,山東省民政廳副廳長新聞發言人王建東介紹,"孤兒是社會上最弱小、最困難的羣體,最需要政府的呵護和關愛。孤兒一直是民政部門的重點保障對象。近年來,山東省各級民政部門積極搭建兒童福利機構,建立孤兒保障制度,健全孤兒救助體系,使他們和其他小朋友一樣,在祖國的同一片藍天下健康幸福成長。一是大力加強兒童福利機構建設。2006年以來,全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積極實施"十一五"兒童福利機構建設規劃,在全省建設兒童福利院16所,建設兒童養育牀位7000張,從根本上改變我省兒童福利機構少、規模小、質量差、功能弱的狀況,爲提升孤兒養育水平創造了良好條件。"
王建東透露山東正積極建立孤兒基本生活費制度。早在2008年,山東省就在威海市探索建立了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制度。去年年底,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國務院和省政府相繼召開了加強孤兒保障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對加強孤兒保障工作進行了部署。省民政廳、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於爲孤兒發放基本生活費的通知》,決定山東省從2010年1月1日起,按照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600元、機構養育孤兒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向孤兒發放基本生活費。孤兒基本生活費的發放,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就覆蓋城鄉孤兒、具有制度安排性質和普惠福利意義的重大舉措。三是加強對孤兒的醫療救治。自2004年以來,在全省積極實施"殘疾孤兒手術康復明天計劃",幫助1500名殘疾孤兒實施了手術,幫助他們解除了病痛,爲他們迴歸家庭、走向社會創造了良好條件。(記者勇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