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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市住建委將組織一次全市範圍的物業收支公示情況的專項檢查,物業企業沒有按照規定進行公示的,將記入信用系統並向社會公示。
據悉,市住建委日前印發了《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公示及物業服務合同備案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方案》,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全市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公示專項執法檢查於4月1日至4月30日進行,專項執法檢查將採取區縣間交叉、按項目逐一檢查、市住建委組織抽查的方式進行。
據介紹,今年是《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實施的第一年,也是首次強制物業服務企業按項目公示上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用收支等情況。辦法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於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本年度物業服務項目收支預算,業主提出質詢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答覆。業主共同決定或者業主委員會要求對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予以配合。
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方案要求物業項目收支情況公示要達到“三規範,兩積極”,即公示時間規範、公示場所規範、公示內容規範、積極答覆質詢、積極配合審計。未按照規範公示上述內容的,區縣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將約談物業服務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物業項目負責人,責令限期改正,並作爲不良記錄記入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系統;拒不糾正的,將向社會公示,並通過媒體曝光。(北京晨報趙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