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兩名男子夥同他人盜竊搶險物資,後在運贓途中被當場抓獲。日前,東麗區法院審理後,以盜竊罪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一年,並各處罰金3000元。
2010年10月27日3時許,江蘇省農民周某、鮑某夥同鮑某某等4人(另案處理)經預謀後,竄至本市東麗區華明街趙莊村東側一地鐵站工地內,撬開搶險物資倉庫的窗戶,盜取電瓶、潛水泵等物品,共計價值4700餘元,後被告人周某和鮑某在運贓途中被當場抓獲歸案。(記者孫啓明通訊員麗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