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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日前調查發現,不少家電賣場銷售“家電延保”,消費者繳納數百元即可獲得三年保修期之外一定年限的免費保修服務。本市保險界人士和經濟法律師普遍認爲,該經營方式承諾服務的主體不明,既不籤合同也無發票憑證,暗藏違約風險,很容易造成消費者維權難。
在衛津路一家電賣場,記者發現,許多家電產品價格標籤旁邊還有一個標籤,列明“延保服務”的價格,不同產品的延保服務價格不等,小家電一至三年的延保價格在60元至300元,電腦的延保價格最高,三年的延保價格達585元。
銷售人員介紹,按照“三包法”規定,普通家電保修期一般是三年,延保服務是“消費者現在繳納一定費用,三年保修期之外的若干年還能享受免費保修”。記者詢問該服務是否簽訂協議以及是否開發票時,家電銷售人員表示,只能在賣場通用銷售發票上註明這一事項,不額外籤協議、開發票。
記者走訪本市多個家電賣場發現,不少銷售人員都在大力推銷“家電延保”。在南開區一家綜合超市的家電專區,一位銷售人員介紹,這種新型銷售模式能給賣場和營銷員帶來直接利益,至於三年之後的延保則有很大不確定性。
天津盈科律師事務所經濟法律師王傑介紹,家電延保由賣場收費,但該項虛擬產品承諾服務的主體不明,將來保修服務是落實到廠家的售後部門,還是賣場自己的簽約服務部門,消費者難以掌握。一旦延保所收取的費用在賣場、家電廠商、家電廠商的特約維修部門之間分配不均,導致服務斷裂,消費者連維權對象都找不到。記者李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