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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同志:
天津北方網訊:我去年給孩子買了一份保險,每年繳納1萬多元保險費。業務員給我推薦的時候,說這種保險的收益很高,等到我孩子60歲的時候,可以拿到100萬的保險金。我當時還挺疑惑,能拿到這麼多錢嗎?業務員用了一堆專業術語,列了一些計算公式,告訴我這100萬是如何如何計算出來的。我看到保險合同長達數頁,裏面的術語一個也看不懂,就沒有仔細閱讀保險條款和細則,心想業務員肯定是按照合同計算的,只要我們最後能拿到保險金就行了。今年要繳納保險費的時候,我家人仔細看了這份合同,發現合同條款不僅晦澀難懂,而且按照裏面的保險金計算方式,怎麼算也沒有100萬,跟當初業務員說的不一樣。我們現在的生活中,常會收到各種消費單據,因爲用語專業,晦澀難懂,像我們一樣因爲看不懂而吃虧的大有人在。大家都希望消費單據、合同書簡化一點,得讓大多數人看明白。讀者孟女士
合同晦澀難懂單據術語複雜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日常生活中,人們在消費時會接觸到各種各樣的合同和單據,不少是讓人看不懂的。一些人即便籤訂了合同或收到單據,往往因爲難以讀懂那些條款,就不再仔細閱讀全文。像有些保險合同條款難以讀懂讀明白的情況,就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人們購買保險產品的積極性,同時也引發了大量的保險糾紛,損害了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據一項調查顯示,在已購買保險的被訪者中,不清楚合同免除責任條款的比例高達45.4%;在不買保險的被訪者中,有近10%的人拒絕買保險,就是因爲“看不懂合同”。
不少市民反映,保險公司保險單上的條款密密麻麻寫了好幾大張,讀起來很費勁,很多專業術語晦澀難懂,不少條款就連保險業務員也解釋不了。
河東區市民高女士說,她家裏有好幾份保險單,可從來也沒看懂過。比如一些“等待期”、“猶豫期”、“躉繳”等專業術語,實在讓人費解。
南開區市民王先生說:“我真是不明白,那麼難懂的保險合同到底是給誰看的?”他無奈地表示,儘管他是博士,但在這些名詞面前,仍然摸不着頭腦。原本以爲買保險是件很容易的事情,現在看來,並非想象中的那麼簡單。
除了保險合同,不少市民還反映平時繳納電話費的單據用語也太複雜。
市民李女士說,“增值服務費”、“區間話費”、“夢網費用”,這些費用名目看得她眼花繚亂,一頭霧水。
許多市民表示,不清楚話費單裏的費用名目到底是什麼意思,只要實際產生的話費與自己預計的差不多,也不會特意去核查。話費單據本來就是給用戶看的,如果讓人看不懂就失去了意義。
記者拿着一張3月20日的話費單據,去運營商的客服中心詢問。一位工作人員針對這張話費單據,向記者解釋了話費的基本信息內容:上月結餘,是指截至2月底的話費餘額;上月費用,是指2月從1日到28日的花費;本月費用,是指3月1日到20日的費用;本次交納,是指3月20日實際交的費用;本月交納,是指3月1日到20日交納費用的總計;增值服務費,是除了打電話月租和上網的費用,比如短信、彩信、天氣預報等項目。這位工作人員表示,一些單據的術語確實專業性太強,這是用戶看不明白的一個原因。
看不懂的合同隱藏“霸王條款”
記者調查發現,在日常生活中,一些人利用消費者看不懂的合同或單據,來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權利。不少保險合同、美容卡、健身卡、消費卡上,讓消費者不能理解的條款其實有相當一部分隱藏着“霸王條款”,最終以“本店擁有最終解釋權”來說事。
家住河西區的李女士坦言:“我們究竟遇到過多少隱藏的‘霸王條款’?誰也說不清楚,反正很多。這些年,我生病住醫院、照婚紗照、生小孩兒,還有買房子,幾乎都遇到過這樣那樣的‘霸王條款’。”李女士幾年前購房時,購房合同條款很多,讓她看得似懂非懂。她找了一位學法律的朋友一起去售樓處,她的朋友在3頁的購房合同中,挑出了8處不公平的地方。比如,購房者不按時繳房款要支付10%的違約金,而開發商延期交房時的違約金僅爲0.1%;收房時,物業公司要求物業費和水電費一起收,不按時繳費,物業有權停水、停電;公用地方的使用權歸物業公司所有。儘管這些是明顯的“霸王條款”,李女士回家思量再三,還是簽了合同。
在記者採訪的市民中,有九成的人都遇到過隱藏的“霸王條款”。這種情況經常出現在電信、商場超市、銀行、餐館酒店、公共交通、保險、旅遊、購房租房、汽車銷售等領域。
改進合同單據讓人明白消費
近幾年,各行業也正在對合同、單據進行改進,朝着通俗化方向發展。像一系列的購房合同,由政府制定的統一合同示範文本已經陸續出臺。勞動合同也正在朝着政府制定的統一合同示範文本改進。當然,也有一些行業的合同還處在向消費者進行解釋的階段。電話客服人員就建議,如果市民在交納話費時看不明白話費單或對費用存在疑惑,可以及時向客服人員反映。
保險是一個特殊商品,保單條款中含有過多的專業術語。2004年,中國保監會就在《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中明確規定:保險條款應通俗易懂。儘管如此,晦澀難懂的保單依然大量存在。因此,由於投保人看不懂而產生的法律糾紛不少。天津市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保監會一直在推動保險合同向通俗化發展,但這個工作需要循序漸進。因爲保險合同畢竟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法律文書,保險合同越縝密、越精細,可能對將來發生問題的解釋越清晰,雙方發生的糾紛就會越少。如何儘量做到通俗化與法律文本的嚴謹性相結合,還需要一個過程。在目前情況下,消費者對於有些看不懂的保險合同條款,可以要求保險公司盡到補充說明的義務,以此降低因爲看不懂合同帶來的風險。特別是在保險代理人爲投保消費者一對一服務時,消費者有權讓保險代理人進行詳細說明後,再決定要不要簽訂合同。
在日常生活中,不少消費者因爲看不懂消費單據、合同而吃虧,在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又無法維護正當權益。不少市民建議,在維持合同、單據嚴謹性、縝密性的同時,應儘量簡化合同、單據,這樣不僅能讓消費者明白消費,還能減少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