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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季度,漢沽審判區各類案件平均審限23.6天,調撤率82.1%,同比提高30.2%,其他質效指標較去年同期也均有提高。措施:一是訴服中心採取措施爲提高質效指標打好基礎。指定專人協助業務庭送達傳票、法律文書、接收各種材料;開通解決民生問題的訴訟服務通道,對農民工、老弱病殘等弱勢羣體的訴求,簡化程序,力爭訴前調解解決;創新人員流動管理機制,實行“定崗定責不定人、一人多崗多責”的管理模式,實現集團訴訟案件當天立案、當天錄入、當天轉入審判庭,速裁案件當天結案,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深化審判流程管理,實行辦案期限提示督辦制度、簡轉普批示制度。加強案件審限監控、節點管理和程序監督,規定案件在審判流程中每一環節的時限,每週通報督辦,做好審判運行態勢分析。三是優化審判質效評估機制,實行質效考覈制度。依據質效考覈各項指標,客觀評價各部門的審判質效和每位法官的司法業績,定期公佈評查結果。四是嚴把案件質量關,實行案件質量監督評查機制。案件定期評查、抽查,及時通報反饋,使案件評查經常化、規範化。五是創新社會管理,實行聯動調解機制。吸納陪審員、人民調解員、社區工作人員、單位職工等參與調解,實行聯動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