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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訊最新數據顯示,北京機動車保有量已近490萬輛,而從廣東專門開車來北京作案的一個碰瓷團伙的運氣就如此“好”,他們在這490萬輛車中,連着“碰”到同一輛車,最終使車主識破其伎倆。昨日上午,該碰瓷團伙中的5名嫌犯,在豐臺區法院出庭受審。
詐騙車主錢財上萬
據檢方指控,2009年10月至2010年11月間,吳海武夥同譚教席等人,教唆並傷害周某等3人後,通過騎自行車故意與他人駕駛的機動車發生碰撞製造虛假交通事故,以此詐騙被害人錢財。2009年10月20日,譚教席、羅海旺在大興區立垡村北側詐騙王某6000元。2010年10月31日,吳海武等人又在豐臺區六圈路口詐騙侯某1.6萬元。此後,吳海琥等人在去年11月份,又先後3次作案,每次都詐騙車主錢財上萬元。
這個碰瓷團伙第一次作案,是在2009年,成功詐騙6000元的經歷讓他們念念不忘,並在時隔一年之後,再次來北京碰瓷。2010年10月,吳海武等人開車到北京,專門租住在賓館裏,每隔幾天就出去碰瓷。
第6次作案碰上“老客戶”
在先後5次碰瓷騙錢成功後,吳海武等人第6次去作案時,在北京的490萬輛機動車中,碰瓷碰到“老客戶”。曾被他們騙了1.6萬元的侯某又不幸“撞”人了,不過,自覺倒黴的侯某仔細一看:這不就是上個月剛被自己撞的人嗎?侯某立刻意識到,自己遇到的是專業碰瓷的。於是,侯某向警方報案,吳海武等人遂被抓獲。
豐臺檢方認爲,吳海武等5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爲均已構成詐騙罪。檢察官還着重指出,吳海武教唆未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該從重處罰。
記者瞭解到,以吳海武等人的作案數額,不管是構成敲詐勒索罪,還是詐騙罪,刑期都在3至10年之間。(楊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