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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學軍通訊員劉鈺葉昆)一對年輕情侶偷偷花了家裏的錢怕被家人發現,竟然深夜盜竊井蓋欲變賣還錢,結果不僅未能如願,反而因觸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被判刑。
被告人霍某,男,24歲,無業,曾因犯盜竊罪和搶劫罪被判刑。刑滿釋放後,霍某在上網聊天時認識了19歲的女孩張某某(另案處理)。由於二人都沒有收入來源,張某某偷偷拿出父親的銀行卡與霍某一起消費了兩千餘元,卻遲遲沒法還上。眼看時間越拖越長,張某某怕被父親發現,找來霍某想辦法,二人最後商量的結果竟然是偷井蓋賣錢。
2010年6月22日,霍、張二人預先購買了鐵鉤和手套,隨後駕駛租來的汽車尋找作案地點。轉天凌晨,二人來到河東區某小區內,趁着夜深人靜,由張某某望風,霍某用鐵鉤將道路上的排水井蓋一個個勾起後搬到車內,一小時內共竊得25個井蓋。當二人準備離開時卻發現小區的大門已經被保安關上。原來,二人的行爲早就被路過的居民發現,當即通知保安並報了警。發現情況不對,霍、張二人馬上掉頭,來到小區內一棟樓前,把車停在路邊就往樓上逃。民警迅速趕到後,當場將張某某抓獲,霍某奪路而逃。隨後,警方在二人作案用的汽車內查獲了排水井蓋。經河東區價格認證中心認證,贓物價值人民幣3300元。2010年9月25日,霍某在塘沽區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據檢察官介紹,排水井蓋屬於市政公共設施,霍某和張某某爲了一己私利盜竊井蓋,給不特定的大多數居民出行帶來了危險,構成了對公共安全的危害,日前,河東區人民檢察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霍某提起公訴。經審理,霍某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