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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我們那幫踢球的哥們相比,本人也有一“恐”。他們一時“恐韓”,一時“恐日”。我們老百姓除了知道他們腳軟外,也不知道他們得了什麼病。總以爲他們體質弱,在娘肚子裏就不是踢球的料,泱泱大國,我不相信在一億人中間,就挑不出一個薛仁貴。不管這個人物在那個朝代有多麼霸道,我想要是由他來踢球的話,肯定是小事一樁。我們踢球的本事如此差勁,卻被蒙上“造假大國”的殊榮,我們的打假成果越是輝煌,越是證明了造假者是何等的智慧與猖狂。假官、假酒、假藥……我們似乎可以原諒,但我們手持假幣,就不能不令人一恐再恐。我的恐錢症就是由此而生。
“人狠不纏,酒狠不喝”,至於病,我們有時候也生假病,自然也不治而愈。有時候,我就想不通,爲什麼被稱之爲獸類的豺狼虎豹不須腰纏萬貫也能生存,而我等“高級動物”製造了貨幣交換的遊戲,最終沒有了錢等於沒有了食物。我有一個朋友,也算是一個打假英雄吧,他手頭收到一張假幣,沒法用出去,他便到一家專售假煙的商店,以假套假。以他的派頭,抽到假煙的朋友,誰也不會懷疑他會散發假煙。我很敬佩這種以假幣銷燬假煙的獻身精神。
我卻沒法辨別手中紙幣的真假。有一次乘車,我的10元錢被司機收繳,我認爲他沒有權力收繳假幣,要求停靠一家銀行去驗鈔。在車上沒法辯理,只好再掏出一張100元的,這下人家更不敢收。10元是假的,這100元能是真的?謝天謝地,他們總算沒有把我扭送公安機關。受此奇恥大辱,我太太便去一家翻洗皮服的作坊講這番遭遇,因爲那10元錢出自這位老闆之手。那老闆不知是出於憐憫之心,還是覺得我太太楚楚動人,掏了一張100%正宗的10元錢,賠償我的精神損失費。以後乘車只要有我女兒隨行,總讓她買票,萬一碰上假幣,也有說話的餘地。小孩子犯類似的錯誤,能叫錯誤嗎?
我像女兒那麼小的時候,就犯有前科。確切地說,那時候我就製造過假幣。朋友培林的爺爺,在村裏賣一點香菸洋火桂花糖,他不僅左眼看不見錢,右眼也看不見錢。我和培林一商量,決定騙他爺爺一回。我用香菸紙剪成一角錢的樣子,由培林當內奸,找他爺爺買糖,但是,我們失敗了,他爺爺的手比眼睛更厲害。這次經歷我牢記在心,有幾次我在分辨不出紙幣的真僞時,滿街地尋找盲人來辨別。有一回那個乞討的瞎子告訴我這是一張假幣,我的心都涼了。而且,我請一個食不果腹的乞丐把一張他渴望的錢摸來摸去,最後又回到我的手中,這樣戲弄人家是不是太殘忍了一點?於是,便沒有索回那張假幣。我以爲,一張假幣拿在一個瞎子乞丐的手中,多少會給他一點慰藉。我太太知道後笑我說:你真蠢,如果那張錢是真的呢?我悲傷地告訴她,當那個瞎子去買東西時,被人家罵了一頓。你想想,一張真錢到他手裏,別人也會懷疑是假的。這難道是錢的悲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