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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指路標誌。本報記者雷風雨翻拍
人民網·天津視窗4月12日電:《天津市城市道路交通指引標誌設置規範》強制性地方標準,今(12日)起至5月8日向社會公示。根據規範,本市指路標誌的形狀將統一爲方形,設計爲藍底白字,採用白色邊框。
交通指引標誌按用途分爲指路標誌、路口單位指示牌、交通安全宣傳標誌。標誌邊框的顏色與字符顏色一致,標誌襯邊顏色與標誌底色一致,字符應規範、正確、工整,一般一個地名不寫成兩行或兩列。指路標誌的形狀爲方形,設計爲藍底白字,採用白色邊框,標誌下部有白色條形區域,區域內信息用藍色字,表示所在道路地點名稱。指路標誌使用中文、英文兩種文字,漢字使用規範漢字,英文地名用漢語拼音,專有名詞用英文。(記者雷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