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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購買奔馳乘用車及Smart後,車輛均享有24個月無公里限制的保修權利。在車輛保修期之內,保修服務並不因更換車主而作廢,且免費安裝的原廠配件(無論是新的或者更換過的配件)的保修,隨車輛保修期終止而作廢。其中保修起始日期根據不同購車渠道分爲以下三種情況:
1.從一級經銷商處購買的車輛,其保修日期以開據購車發票日期爲準。
2.從其他渠道購置的中規進口車輛及國產車輛,客戶需提供指定經銷商開據的發票複印件,當車輛所有人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時,可與經銷商協商後,以該車輛生產日期作爲其起保日期。
3.如車輛爲從美國直接進口或再進口的車輛(美規車輛), 經銷商將以梅賽德斯-奔馳(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保修部提供的“transfer date”定義爲該車輛的保修起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