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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榮照。 |
昨晚,記者從權威渠道證實,增城市副市長劉榮照被廣州市紀委帶走調查。增城市檢察院有關人士表示,劉榮照是由廣州市紀委帶走調查的,增城市檢察院未參與此事。
昨日下午4時,經濟觀察網刊出消息稱,劉榮照在4月8日被帶走調查,被帶走調查的人士還包括增城市國土局前局長潘共恩等人。據消息人士透露,劉榮照疑因廣東增城市石灘鎮商業核心區原氮肥廠地塊的相關問題被調查,該地塊其後建成爲“石灘第一城”。
昨晚,記者就此向有關方面求證,從權威渠道獲悉,劉榮照的確已被帶走調查。增城市檢察院有關人士表示,劉榮照是由廣州市紀委帶走調查的,增城市檢察院未參與此事。
增城市政府網站3月17日一份“推進‘三舊’改造和環境重點整治工程”的資料顯示,“石灘第一城”改造地塊位於石灘鎮中心城區,改造面積約230畝,現主要爲工業用地,擬改造爲商住綜合小區。這一項目的“責任人”是劉榮照。
分管工作
據增城市政府網站中關於市政府領導班子及分工的介紹,劉榮照分管:
農業和農村、林業和園林、國土房管、土地儲備開發、氣象、武裝、民政、司法、供銷社、計劃生育、公安、消防、“三舊”改造、中心鎮和新農村規劃建設、出租屋管理等工作。
劉榮照簡歷
1964年10月出生,廣東增城人,學歷研究生(華東師範大學軟件工程專業),1985年9月參加工作。現任增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在廣州市司法學校學習並中專畢業;1985年9月在增城市人民法院任書記員,1988年10月任助理審判員,1990年1月任審判員,1990年10月任石灘人民法庭副庭長(其間:1991年9月至1994年6月參加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廣東分校學習並畢業),1993年5月任石灘人民法庭庭長(其間:1994年8月掛任新塘鎮黨委委員);1996年1月任新塘鎮人民政府副鎮長(其間:1997年8月至1999年12月參加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並畢業),2000年12月任鎮黨委副書記,2002年1月任鎮黨委副書記、鎮長;2004年2月任荔城鎮黨委書記;2004年5月任荔城街道黨工委書記;2006年11月後,在增城市人大常委會任副主任(其間:2007年7月至2009年12月在華東師範大學軟件工程專業學習並碩士研究生畢業);2010年3月當選增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廣州市第十二屆人大代表;增城市第十一屆市委委員。
據增城市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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