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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4月14日電記者14日從財政部獲悉,爲加強車輛購置稅用於交通運輸重點項目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進一步促進交通運輸事業順利發展,財政部聯合交通運輸部日前制定《車輛購置稅用於交通運輸重點項目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根據辦法,車購稅用於交通運輸重點項目專項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從車購稅收入中安排的,用於地方交通運輸重點項目支出的專項資金。
對於專項資金的使用範圍和預算管理方式,辦法明確,專項資金的使用範圍包括納入交通運輸行業規劃範圍的公路(含橋樑、隧道)建設、公路客貨運樞紐(含物流園區)建設、內河水運建設以及國務院和財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專項資金按項目管理,實行財政專項轉移支付,不得用於平衡一般財政預算。專項資金的項目管理以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爲主,資金管理以財政主管部門爲主。
根據辦法,交通運輸部建立項目庫並與財政部共享。交通運輸部對地方上報的項目進行審覈,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項目庫,並會同財政部通知有關省(市)交通運輸、財政主管部門,項目庫實行滾動管理。專項資金的補助標準原則上五年確定一次。由交通運輸部會同財政部確定補助標準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