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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吳鳳俠接觸過的當事人,對她評價最多的總是“和善”二字,多年來,吳鳳俠用自己的真誠、努力、奉獻,贏得了當事人的信賴,而參與民事審判工作17年,紮實的法律基礎,又使吳鳳俠辦案中總是很快能發現當事人雙方爭議的焦點,依據法律和當事人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決,合情合理又合法,使當事人口服心服。
開庭前,當事人情緒激動,“請法官把‘良心放正’了,一旦敗訴將上訪至北京……”
開庭後,案件敗訴了,但當事人卻給吳鳳俠送來鏡匾,表示感謝。
該案的原、被告原系夫妻,由於性格不合,雙方於2010年初在河北區民政局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中關於財產分割,雙方約定:“相機、電腦及女方個人衣物歸女方,其餘物品歸男方。”後原告將相機取走,在取回電腦等物品時,遭到男方及家人的阻攔,故原告起訴至法院。
吳鳳俠接手此案後,按法律程序先後找到當事雙方,被告對《離婚協議書》中關於財產分割的部分表示認同,但同時要求女方歸還男方出資購買的其他物品,才讓原告拉走上述物品。
當時,被告的老父親情緒非常激動,甚至威脅吳鳳俠把“良心放正”,否則自己將去北京上訪。面對當事人家屬的不冷靜,吳鳳俠沒有計較其不理智言行,更沒有就案論案,一判了之,而是耐心地將相關法律規定反覆給其進行講解。庭審結束後,吳鳳俠帶領雙方當事人去被告家清點財產,被告的父親視力很弱、視物模糊,吳鳳俠與同事主動上前攙扶其上樓。見法官這麼平易近人,本來頗有“敵意”的被告父親非常感動。時隔幾日,被告和其父親來法院送補充答辯狀,吳鳳俠再次向他們講解相關法律法規,“請你們打消疑慮,相信法院會公正裁決,也相信法官會對當事人負責、對案件負責……”一席話,解開了被告與其父親的心結,宣判當日,被告聽到自己敗訴後,明確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並給法官和書記員贈送“博愛”、“書聖”的鏡匾兩塊。
“審結民事案件,只要我們做好敗訴一方當事人的安撫、心理輔導工作,就能使大多數當事人息訴服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這話,吳鳳俠說得很真誠,她也是這樣做的,“零信訪、零息訴”,在她手中保持了多年,而行之有效的調解方法也在全院進行了經驗交流和推廣。
開庭前,六名原告與被告互不相讓,被告表示敗訴就沒了活路,願意不惜一切代價捍衛自己的權利。
調解後,原告主動要求撤訴,並與被告一家結成“互助對子”。
民事審判庭常常會受理一些鄰里瑣事,雖說事不大,但矛盾卻不少,稍有不當就可能引起軒然大波。吳鳳俠在處理這類案件時,自有她的一套好辦法。
當時,吳鳳俠承辦了一起排除妨礙糾紛案件。當事雙方是居住在同一樓棟的鄰居,一樓住戶新近開始從事早點生意,每天清晨便開始了忙碌,而由此產生的“噪音”,卻引來了樓上六名鄰居的不滿。
有關部門調解未果後,雙方的矛盾逐漸升級:居住在樓上的一方“故意”抖落一些垃圾,影響一樓住戶的攤位環境;一樓住戶則發出更大的噪音以示“迴應”。此後,樓上六名住戶更是聯名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將該攤位拆除。
接手該案後,吳鳳俠圍繞案卷,先是展開了一系列“暗訪”。經大量工作,其獲知一樓住戶夫妻均下崗多年,母親重病在家,還收養一名流浪兒童,一家人的生活舉步維艱,而早點攤生意剛起色,投資尚未收回,如果現在搬走,他們將陷入困境。
爲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吳鳳俠決定開展調解。吳鳳俠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對他們進行法律宣傳,在指出被告的經營確實影響原告們的生活這一客觀事實被雙方認同後,她又開始勸解大家同情被告的處境,發揚一家有難大家支援的優良傳統,幫助被告度過難關。經過一番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調解,雙方當事人深受感動,六原告同意被告繼續經營,並與其結成“互助對子”,而被告則明確表示儘量減少噪音和污染,雙方握手言和。
開庭前,原告與被告怨恨、牴觸,被告則堅決不同意解除收養關係。
簽字後,當事雙方抱在一起痛哭,表示今後要當作朋友、親戚走動。
吳鳳俠認爲,公正地辦理一個案件,化解一段積怨,平息一場糾紛,就是爲老百姓辦了一件實事。
案件原、被告系養父女關係。原告周某與其妻於1977年收養被告孫某。90年代初,周某之妻不幸去世,至2003年,周某再婚,雖然與後老伴感情很好,但養女與繼母之間的關係有些水火不容。
不久前,隨着矛盾再次升級,被告一氣之下表示:如果父親跟自己生活,就必須與後老伴離婚,如果與繼母生活就斷絕父女關係。原告處於兩難境地。最後,原告選擇來法院起訴,要求解除與被告的收養關係。
接手案件後,吳鳳俠認真研究瞭解決辦法,認爲絕對不能一判了之,破壞了親情,因此在處理案件過程中多次勸解,下足了調解功夫。
吳鳳俠先是來到原告的居住地,再三勸解其要考慮清楚這樣做的後果,並提示老人如果擔心其死後被告與繼母有糾紛可事先做好安排,立下遺囑,但原告一再表示很珍惜目前的婚姻,尤其生病後後老伴對其無微不至的照顧讓其感受到家庭的溫暖,所以真心想解除與被告的收養關係。
開庭前,養女雖知道養父的態度很堅決,但面對養父派來的代理律師,仍表示不同意解除關係,調解再次陷入僵局。爲此,吳鳳俠再次做被告的工作,勸解被告一定要站在原告的立場來考慮問題。經過一番曉知以情的勸說,被告表示爲了養父今後的幸福,她願意在調解書上簽字,但同時希望可以和原告再見上一面。
事後,雙方當事人在吳鳳俠的主持下見了面,雙方同意調解解除收養關係,期間,吳鳳俠不失時機地勸說雙方今後不要有任何怨恨,仍可以當作朋友、親戚走動,原被告含着眼淚不住地點頭……
一般人會認爲,像吳鳳俠這樣一心撲在事業上,以單位爲家的女強人肯定有一個溫馨的家在後方默默的支持,其實不然,吳鳳俠家中有八旬老母需要照顧,長子患有重疾、次子年僅三歲,但爲了工作,吳鳳俠堅強地挺了過來,沒有耽誤一次開庭,仍然以飽滿的熱情面對審判工作。
爲了理想不停奮鬥,吳鳳俠用殷勤的汗水和不懈的努力推動自己的工作,不斷地追求卓越。由於表現突出,2010年獲得“市法院系統優秀法官”稱號,並榮立個人三等功、2009-2010年度“天津市三八紅旗手”、“河北區十佳巾幗建功標兵”等榮譽。在平凡的崗位上,吳鳳俠繼續書寫着更好、更美的畫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