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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4月14日電(記者李麗輝)財政部近日出臺《車輛購置稅用於交通運輸重點項目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並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對車輛購置稅用於交通運輸重點項目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
該專項資金使用範圍包括:納入交通運輸行業規劃範圍的公路(含橋樑、隧道)建設、公路客貨運樞紐(含物流園區)建設、內河水運建設以及國務院和財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專項資金按項目管理,實行財政專項轉移支付。專項資金的項目管理以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爲主,資金管理以財政主管部門爲主。由交通運輸部會同財政部確定專項資金補助標準的基本原則,具體各類型項目的補助標準由交通運輸部制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