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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福州4月15日電(記者來建強)過去,各地年頭提起的保障房“作業”到了年尾“完不成”是常有的事。今年年初,中央決心在今明兩年各建1000萬套、5年內建3600萬套保障房,地方政府紛紛承諾“按時完成作業”。加快保障房建設,該是到了不許再說“完不成”的時候。
地方政府保障房“作業”爲何經常“完不成”?差地、差錢,是最流行的“開脫”。然而,一些“完不成作業”的地方,用於商品房開發土地每年動輒上千畝,打造氣勢宏大的城市門面工程卻是財大氣粗。問題的關鍵不是真的差地、差錢,差的是地方政府對保障房的重視。對很多地方來說,真金白銀大把地扔到保障房上,無異於養一頭不下蛋的雞,這個蛋就是讓地方政府魂牽夢縈的“GDP”。
當前,僅有一部分收入較高者能夠通過市場途徑改善其住房條件,而相當一部分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條件只能依靠政府保障。老百姓的住房問題,市場解決不了的,政府有責任來解決,讓百姓“居者有其屋”。百姓只有安居才能樂業,有“恆產”對社會發展纔會有“恆心”。正因如此,中央近年來要求地方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鼓點”一陣比一陣緊,逐步加大了保障房建設的國家資金投入。對地方而言,加快保障房建設,應不再爲資金“卡脖子”;加快保障房建設,更應成爲義不容辭的改善民生之職責。如果再說“完不成作業”,地方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居者有其屋”可以說是我國提出2020年構建全面小康社會的必要條件,全國現有的保障房供給數量與中低收入家庭的實際需求差距還很大,5年內3600萬套保障房的建設可謂是決策及時。而眼下,加快保障房建設任務顯得更加緊迫,刻不容緩,因此各地對保障房建設必須說到做到,如期兌現。
如何讓地方政府交上一份“好作業”?首先,務必打破地方官員的土地財政及“重市場、輕保障”的思想,使其自覺端正工作作風,及時爲保障房建設配套足額資金,提前做好保障房建設用地儲備等工作,把保障房“作業”做得“又好又快”,讓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得到儘快解決;其次,相應的問責制必須也要說到做到,同時加快改革政府部門的績效評價機制,多從民生角度考覈地方官員政績,糾正“唯GDP”的短視政績觀,建立健全合乎科學發展觀要求的政績考覈評價體系,讓地方官真正把工作熱情投入到保障房等民生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