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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4月15日電 據《讀賣新聞》網站報道,日本政府15日召開了“核電站事故經濟損失對應總部”的首次會議。就東京電力福島第一、第二核電站事故的受災民衆損失賠償具體框架進行了研究。
會議決定,根據原子能損害賠償法規定中的國家賠償上限,將向被核輻射的民衆最多支付1200億日元賠償金。對於涉及福島第二核電站的1200億日元的賠償,政府方面今後將另作商議。
在首次會議上,經濟產業大臣海江田萬里表示:“在東京電力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同時,政府也將提供必要的支援。”
據悉,日本原子能損害賠償法規定,無論公司方面是否存在過失,一旦發生核電站事故,就需承擔“無限責任”,進行全額賠付。但如果是地震等原因所引發的核電站事故,國家針對每個核電站最高可支付1200億日元的賠償金。倘若加上政府的援助,公司方仍然無法付清賠償金,國家則需對其實施進一步的支援。今後,日本政府將做如何決定值得關注。(田一飛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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