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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報訊【記者 韓蔓】報關商品品牌是“COPPER BRIDGE”,但實際貨物包裝卻爲“GOLDEN BRIDGE”,並印有“金橋”字樣。最終,天津新港海關確認該票貨物全部爲侵權商品,共計43.96噸。
日前,定州市金龍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向天津新港海關申報出口一票電焊條,海關對單據進行風險分析後決定布控,查驗發現,報關單上商品品牌是“COPPER BRIDGE”,而實際貨物包裝上卻是“GOLDEN BRIDGE”,且印有“金橋”字樣。海關馬上與天津市金橋焊材集團有限公司取得聯繫,經企業確認,該票貨物全部爲侵權商品。目前,天津新港海關依法對貨物予以扣留並根據《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相關規定做進一步處理。
據統計,今年一季度,天津新港海關累計查獲侵犯自主知識產權案件8起,案值358萬元,佔全部侵權案件的38%。“鑽石”、“鳳凰”、“金橋”等一批自主品牌企業因此保護了自主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