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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7日從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稅務總局於近日正式下發通知,要求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管。
通知要求,不斷完善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項目的個人所得稅徵管,加強財產轉讓所得徵管,其中包括:完善自然人股東股權(份)轉讓所得徵管、加強房屋轉讓所得和拍賣所得徵管、抓好個人以評估增值的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取得股權(份)等其他形式財產轉讓所得徵管;深化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徵管;完善生產經營所得徵管。
通知還要求,繼續加強高收入行業和人羣的個人所得稅徵管,其中包括:加強以非勞動所得爲主要收入來源人羣的徵管,例如從事房地產、礦產資源投資、私募基金、信託投資等活動的高收入人羣;做好高收入行業工薪所得徵管,尤其是各類獎金、補貼、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等激勵所得;對納稅人從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通過明細申報數據等信息彙總比對;完善數額較大的勞務報酬所得徵管;加強高收入外籍個人取得所得的徵管。
通知指出,建立健全高收入者應稅收入監控體系,加強稅務機關內部和外部涉稅信息的獲取與整合應用,通過各類涉稅信息的分析、比對,掌握高收入者經濟活動和稅源分佈特點、收入獲取規律等情況,有針對性地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管。
通知強調,各級稅務機關要積極爲納稅人提供多渠道、便捷化的申報納稅服務,瞭解納稅人的涉稅訴求,提高諮詢回覆質量和效率,繼續做好爲納稅人開具完稅證明工作,嚴格執行爲納稅人收入和納稅信息保密的有關規定,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