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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除了這種相互打分的方法外,還有沒有其他的方法來提高法官的辦案效率、提升公衆的滿意度,特別是執法的透明度。
李寶明:執法的透明度天津高院從今年年初開始,除了庭審觀摩和庭審公開之外,應該說在逐步推行審判執行的全過程要公開。比如說,我們在天津市的三級法院都設立了立案大廳,立案大廳接待當事人是透明的,當事人諮詢問題是透明的,當事人立案的時候是透明的。可以通過公告欄、觸摸屏瞭解到立案需要具備什麼條件?立案具備什麼程序?立案繳費又是如何?這是在立案階段。庭審階段不用說了,除了我剛纔簡單介紹的情形以外,還包括我們逐漸加大證人出庭的比例,逐漸提高當庭認證的比例。也就是說,你舉出證據來,法官在開庭的時候,就確認你的證據有效還是無效,而不是說在寫判決書的時候再確定,這樣的話,更加使透明度往前推進了一步。
在執行階段判決書判決了也生效了,比如說張三欠李四多少貨款,但他不履行,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中有關財產的信息、有關財產的評估、有關財產的拍賣這樣的一個過程都要透明,如果查不出當事人的財產也要給申請人有一個合理的交待。同時還包括,有的案子可能因爲重大、複雜,需要提交法院審判委員會研究,審判委員會委員們在審理案件的時候是和當事人不見面的,因爲不是合議庭的法官。但是,我們逐步要推行上審判委員會研究的案件要將參加審判委員會的委員的名單告之當事人,如果他們認爲這些委員中有和他們有利害關係的可以提出迴避申請。
我們天津法院今年以來除了庭審公開以外,應該說在整個訴訟的全過程在逐漸公開的透明度,同時也在不斷將我們的判決書上網,叫社會進行評價,來點評,來了解人民的法院訴訟整個全過程是如何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