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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日前本市出臺《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暫行規定》,自2011年1月1日開始,實施惠及全民的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5月3日起開始受理申報。市民可撥打市意外傷害附加保險服務中心申報服務電話4006596196諮詢。
建立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是我市“十二五”規劃綱要的重要內容,被列入我市2011年“20項民心工程”,是進一步完善我市醫療保險制度體系,降低家庭和社會意外傷害風險,改善民生實惠百姓的又一重大新舉措。《暫行規定》要求,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適用於本市全體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只要每年依法參加本市城鎮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都可以自然獲得當年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政府替參保人繳納保險費用。參保人因突發性、外來的、非本人意願的意外事故造成傷害、傷殘或者死亡的,均將按照《暫行規定》得到理賠。
據介紹,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的保障範圍主要包括參保人的意外醫療、意外傷殘和意外身故。保險給付標準分別爲:參保人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6000元以下的,給付70%,超過6000元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規定標準支付;因意外導致殘疾的,按照身體傷殘鑑定等級給付20000元至35000元;因意外導致身故的,合法受益人可以一次性領取50000元補償。
如果參保人自2011年1月1日以來發生了意外傷害事故,參保人可以自2011年5月3日起,向市意外傷害附加保險服務中心所屬各服務網點申報意外傷害各項給付。申報時,參保人需填寫給付申請書並提交規定的材料。記者麻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