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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戶籍的新生嬰兒今後可隨時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手續,參保嬰兒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醫保統籌支付待遇。
據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張偉介紹,按照鄭州市以前的規定,鄭州市居民醫保每年12月20日前辦理參保手續,次年爲享受醫保待遇的時間。考慮到新生嬰兒參保的特殊性和嬰兒病患治療的實際需要,今年起,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特別爲新生嬰兒參保開闢了“綠色通道”。即自2011年1月1日起,鄭州市新生嬰兒在辦理戶籍以後,可隨時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同時,新生嬰兒參保後,只需足額繳納30元醫療保險費,其醫療保險待遇自出生之日開始算起。這意味着參保嬰兒出生後生病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即可按比例報銷。
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還提醒市民,由於新生嬰兒從辦理參保繳費到領取醫保卡需要一定的時間,如居民醫保卡未能及時發放,其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可在患兒出院後,由其監護人持卡到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人工辦理報銷手續。(記者 王雲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