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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更好地落實中央和天津市、區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進一步規範司法行爲,有效預防司法腐敗,漢沽審判區不斷創新招法、完善舉措,在審判、執行等環節上查找廉政風險點,並制定了相應的防範措施,推動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
一是目標明確。爲有效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將總體目標定位爲懲防並舉、重在預防,並將其作爲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時,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將總體工作劃分爲8個層面,根據每個層面的具體特點找出各自的風險點以及所要達到的目標和採取的措施。用控制風險點的總體目標將8個層面的工作銜接,使每個工作面都能成爲反腐倡廉總體工作的有機組成部分。
二是範圍廣泛。確立了涉及業務、行政管理、組織人事等8類40多個風險點,涵蓋了審判、執行、人員招考、職級晉升以及財務支出等方面的各個環節。
三是組織到位。成立了一把手爲組長,黨組成員爲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廉政風險點控制小組。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局面,有力推動了此項工作的開展。
四是強化督查。建立了例會制度,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總結經驗、指導推動下階段工作。同時,院黨組成員對其分管的部門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確保此項工作取得實效。
五是措施得當。在設定風險點控制的同時,規定了所要達到的目標和效果,制定了具體防範措施,從而達到每個風險點的控制效果和總體的控制效果。
六是重點突出。在確定風險點時,突出了審判、執行以及訴前、訴中的財產保全等重點,制定較爲完善的措施,保障廉政隱患零點方案的實現。(漢沽政法辦根據漢沽審判區有關材料加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