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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濱海高新訊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本市日前出臺了《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暫行規定》,從2011年1月1日開始。本市將實施惠及全民的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5月3日起開始受理申報。建立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是今年“20項民心工程”之一,也使本市成爲全國首個實施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的省級城市。
據悉,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適用於本市全體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只要每年依法參加了本市城鎮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都可以當然獲得當年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無需參保人再另行繳納保險費用。按照《暫行規定》,對已經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附贈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參保人因突發性、外來的、非本人意願的意外事故造成傷害、傷殘或者死亡的,將按照該《暫行規定》給予理賠。
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的保障範圍主要包括參保人的意外醫療、意外傷殘和意外身故。保險給付標準分別爲:參保人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6000元以下的,給付70%,超過6000元的,按照(城鎮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標準支付;因意外導致殘疾的,按照身體傷殘鑑定等級給付20000至35000元;因意外導致身故的,合法受益人可以一次性領取50000元補償。自2011年5月3日起,市意外傷害附加保險服務中心所屬各服務網點將開始受理意外傷害申報,申報服務電話爲:4006596196。(記者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