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網北京4月21日電(記者隋笑飛)記者21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人民檢察院4月20日下發《關於深入推進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工程建設領域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深入查辦和預防工程建設領域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爲有力推動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工作、保障和促進“十二五”良好開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積極發揮職能作用。
《通知》指出,各級檢察機關要緊緊抓住工程建設領域、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等重點,加大辦案力度,調整辦案結構,集中精力查辦發生在土地審批、規劃調整、環境影響評價、項目實施、工程質量、資金使用、政府採購中的案件;查辦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謀取私利、索賄受賄、失職瀆職的案件;查辦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工作人員監管不力、瀆職侵權等案件;查辦嚴重侵害羣衆經濟利益、人身權利的案件;查辦招投標代理機構等中介組織的行賄、介紹賄賂等案件,特別是要從嚴懲處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後的腐敗問題。
《通知》要求,要緊緊抓住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中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從中選擇重點單位、重點部位集中開展專項預防,不斷取得階段性預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