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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長春守敵兩個軍及地方遊雜部隊共約十萬之衆,憑堅固工事及建築物實行困守。我以十二縱三個師及六個獨立師,採取圍困方針,以軍事包圍、經濟封鎖、政治攻勢,發動對該敵作戰。從五月末開始長春外圍戰,奪取機場後,逼近市郊,六月二十五日起,正式對長春進行封鎖圍困。
二、兩月來圍困已收顯著效果,造成市內嚴重糧荒,高粱每斤三千萬元(敵東北流通券),且有價無市,居民多賴樹葉青草充飢,餓斃甚多。敵軍除新第三十八師、第一八二師等外,均以酒面〔1〕作主食,每日才四兩大豆,遊雜部隊更壞,因營養不良,大豆難消化,患痢疾者不少(敵雖尚存一部糧食,空投還可接濟,但不敢食用,以準備作戰)。故市內秩序日形紊混,軍心民心均感恐慌。向市外投奔者日多,加以我之瓦解爭取工作,其兩個保安旅及保安團等日呈瓦解狀態,正規部隊亦發生極大動搖。自六月二十五日起至八月二十五日止,兩個整月被我瓦解收容之敵方逃兵及投誠人員已達一萬零四百七十一人(戰鬥俘獲不在內),其中正規軍佔百分之六十八,雜牌軍佔百分之三十二,軍官佔百分之二點三,帶武器者佔百分之十。敵人情緒普遍低落,由個別投誠已轉向整班投誠。鄭洞國〔2〕在其高級軍官會上說:“鞠躬盡瘁吧!”其士兵則反映:“八路這方法真絕,還不如快打。”
三、圍困情況的初步經驗:
(一)敵對我之圍困,採取強制疏散市民以減輕負擔,並便於掠奪其餘糧。其辦法爲瘋狂提高糧價,搶購市內存糧,逼人民出市。實行糧食管制,檢查發現每人存糧不足三個月者(每人每月應有四十五斤),即強制趕出。在街上捉捆乞丐饑民及開釋監獄犯人將其押送出來,並對市民進行欺騙說:“七一毛澤東過生日,八路軍放卡子。”或誘以發糧名義,集體趕出,或組織工人學生向我請願,或發動大羣難民,向我步哨衝來,使我無法抵制。
我之對策主要是禁止通行,第一線上五十米設一哨兵,並有鐵絲網、壕溝,嚴密接合部,消滅間隙,不讓難民出來,出來者勸阻回去。此法初期有效,後來飢餓情況愈來愈嚴重,饑民便乘夜或於白晝大批蜂涌而出,經我趕回後,羣集於敵我警戒線之中間地帶,由此餓斃者甚多。八月初經我部分放出,三天內共收兩萬餘,城內難民立即又被疏散出數萬,這一真空地帶又被塞滿。此時市內高粱價由七百萬跌爲五百萬,經再度封鎖又回漲,很快升至一千萬。故在封鎖鬥爭中,必須採取基本禁止出入,已經出來者可酌量分批陸續放出,但不可作一次與大量放出,使敵不能於短期內達成迅速疏散。如全不放出,則餓死者太多,影響亦不好。
(二)不讓饑民出城,已經出來者要堵回去,這對饑民對部隊戰士,都是很費解釋的。饑民們對我會不滿,怨言特多:“八路見死不救。”他們成羣跪在我哨兵面前央求放行,有的將嬰兒小孩丟了就跑,也有持繩在我崗哨前上吊的。戰士見此慘狀心腸頓軟有陪同饑民跪下一道哭的,說是“上級命令我也無法”。更有將難民偷放過來的。經糾正後,又發生了另一偏向,即打罵捆綁難民,甚至開槍射擊(打死打傷者尚無統計)。圍困時間延長,部隊普遍發生急性病,有懷疑我之圍困系力量不足,有認爲長圍無用,敵有空運接濟要求快打。對此主要說明久困長圍意義,並以逃兵講述敵之困難情形,逐漸提高對圍城認識。敵現進行惡毒宣傳,說我欲困死長春人民。我則以放出難民實行救濟之事實,揭穿敵搶糧製造飢餓,以達到趕出市民之陰謀。放出之難民雖對我不滿,但經救濟後,影響較前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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