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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下午,天津機場邊檢站在辦理香港至天津的某航班旅客入境邊防檢查手續時,執勤民警在驗放一名中國香港籍女性旅客時,發現其持用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已過有效期。該站負責執法辦案的調研隊民警隨即對此證件發證信息進行覈查,最終確認爲無效證件。
該站依據有關規定對該旅客做出阻止入境的處理並對載運該旅客的航空公司做出了相應處罰。由於該旅客被阻止入境後需要做遣返處理,但當日已無前往香港的航班,於是該站調研隊組織民警於當晚對該旅客進行了過夜監管。在19日一早,安排該旅客乘坐中國國際航空公司航班遣送出境。
天津機場邊檢站提醒廣大出入境旅客,“無效的出境入境證件”是指破損(不能辨明身份)、過期或被宣佈作廢的護照、證件、簽證、簽註,以及我國不承認的護照、證件和非法取得的護照、證件、簽註等。持用無效出境入境證件的旅客,一般將被阻止出境入境。部分特殊情況按照《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條例》相關條款規定,在實施相應處罰後,准予出境入境。(通訊員馮樹寶 黃曉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