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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
北京4月22日電爲切實做好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僞劣商品刑事審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於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僞劣商品專項行動的通知》,對人民法院深入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僞劣商品專項行動進行再動員、再部署。
通知指出,各級法院要把專項行動作爲人民法院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的一項重大任務切實抓緊抓好,避免在專項行動後期出現懈怠麻痹思想。要依法審理好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僞劣商品刑事案件,嚴懲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僞劣商品犯罪分子,鞏固和擴大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果。
通知強調,各級人民法院要突出重點,狠抓督查落實。專項行動期間,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督辦了一批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僞劣商品犯罪大案要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對於專項行動結束後仍未審結的案件,仍要嚴格按照案件督辦的要求進行監督和指導。各級人民法院要注重總結經驗,創新工作機制,爲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刑事保護長效機制奠定良好基礎。
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繼續做好輿論宣傳工作,積極宣傳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和打擊製售假冒僞劣商品的政策和法律法規,選擇侵犯知名品牌、社會關注度高的侵犯知識產權重大案件以及與民生密切相關的製售假冒僞劣食品、藥品、農資等重大案件作爲典型案例,適時予以公佈,震懾犯罪分子,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