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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青島訊因吸毒被抓,王某自知還不起欠銀行的錢,主動向公安機關供述了他到各大銀行辦了9張信用卡,欠下23萬餘元鉅債的事實。22日,記者從青島市北法院獲悉,王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四個月。
家住市北區的王某今年39歲。2010年11月30日,王某因涉嫌吸毒被公安機關抓獲。據王某交代,他在2007年至2009年9月期間,到各大銀行辦了9張信用卡,拿到信用卡後,就到洗浴中心等娛樂休閒場所透支用於個人消費。
日前,公訴機關以信用卡詐騙罪對王某提起公訴。王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四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齊志)